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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全国首例村医工伤诉讼案,正式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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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4小时医学频道 2016-08-05 07:00

湖南益阳陈泽云村医生工伤诉讼案已经正式起诉,初定于8月17日开庭。此案件是全国首例村医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起的工伤诉讼。这起案件也涉及到全国130万村医的切身利益。

事件回顾

62岁的陈泽云是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欧江岔镇中心村卫生室的一名乡村医生。2016年4月15日出诊过程中遭遇意外不幸身亡。据了解4月15日晚,村民刘铁军的儿媳妇身体不适,于是联系到陈泽云,于是他在给患者换完第二瓶药水后,起身去屋外透气,不慎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当120赶到现场,陈泽云的呼吸已经非常微弱,最终在送往医院的过程中去世。由于肇事者重伤,加上经济条件不好,赔偿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陈泽云的家属认为,父亲是在为村民看病的路上发生的意外,应该可以得到工伤赔偿。但益阳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回应,陈泽云并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据赫山区卫生计生局副局长朱元洪介绍,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是交给村卫生室的,由村卫生室再聘用乡村医生,和卫生计生局没有关系。村卫生室的法人代表是村主任,乡村医生也是由村主任聘用,因此卫生部门与乡村医生不存在劳动关系,陈泽云医生的去世不能算工伤,也不能申请抚恤金。

此事焦点

1.村医算不算工伤?当然对于此案件中的陈泽云面临一个最纠结的问题就是出诊期间突发意外,遭遇不速之客的“车辆撞击”受伤身亡,首先是一起有第三者承担责任的交通事故,按照《条例》规定应该属于“工伤”。但正因为有第三者责任,法院能否判定为工伤就看法官的了。

2.是否能够判定陈泽云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3.很可能成为“用人单位”的卫生行政部门,一直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自然也无法按照《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就是难以按照《条例》规定享受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家属发声

陈启慧(陈泽云之子):我爸是从事农村基层村卫生所乡村医生四十多年,在附近几个村镇和欧江岔镇无论是医德医风还是医疗技术等都深得人心,在职期间勤劳敬业、救死扶伤、任劳任怨,因为四月十五日出诊打针时不幸被摩托车撞倒当场死亡,在我含泪赶回家时接到院方通知说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而且医院还说我爸这四十余年的工作,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承认我爸是医院在职人员,并且在我爸尸骨未寒的第二天医院派人到我爸工作的诊所来没收乡间问诊档案和政府颁发的资质证书文件等,并且威胁我们在我全家艰难的努力下保留下来了这些文件作为有利证据。希望大家帮助我为家父征讨其应有的待遇和还原事情真相平等对待事件!




目前陈泽云的女儿已经向赫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于8月17日上午9时开庭。该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高度关注和热议。此次诉讼是争取《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全国首例村医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起的工伤诉讼。毕竟全国的村医有130万,他们都与陈医生一样与卫生行政部门都没有明确的劳动合同关系,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障,使村医在遇到各种风险的时候几乎没有抵御能力。

如果胜诉,乡村医生群体在获取《劳动法》的权益上、在人格尊严上、在社会地位上都将是一个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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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村医 工伤诉讼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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