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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观念:抑郁急性期应治到什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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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脉通 2015-10-28 13:45

研究要点:

抑郁残留症状是重性抑郁发作(MDE)活跃状态的延续,不应真的被视为急性期治疗后“残留”下来的症状;

“连续4周无任何残留症状”应作为MDE症状康复的新定义及治疗目标,而非现行指南中的“连续8周仅存在微乎其微的症状”。

降低复发是抑郁全程治疗的重要课题之一。一项10月27日在线发表于《临床精神病学杂志》的研究中,来自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的研究者发现,相比于症状部分缓解的患者,症状完全缓解的重性抑郁患者在日后复发的风险更低。本项研究进一步强调了实现抑郁临床治愈的重要性。

此外,本项研究还提出,人们可能需要从临床角度重新定义,究竟怎样才算是重性抑郁发作(MDE)或抑郁症急性期治疗的结束。研究第一作者Lewis L. Judd博士认为,抑郁治疗的管理可能需要发生变革。

研究者指出,现行临床共识将MDE发作结束定义为:连续8周“仅存在微乎其微”(no more than minimal)的残留症状。实际上,这一定义包含两个层次:“无症状”(抑郁症状完全消失),以及“残留症状”(持续存在一些较轻的抑郁症状)。本项研究中,研究者头对头比较了上述两个层次下,患者日后的抑郁发作情况及其他关键的临床转归。

两组患者标记发作后再发抑郁的生存分析 横轴:时间 纵轴:未抑郁发作者比例

●:无症状;○:存在残留症状

(Lewis L. Judd et al. 2015)

研究者分析了322名来自1978-1981年间美国国立精神卫生研究所(NIMH)协作抑郁研究的MDE患者,这些受试者已接受了为期31年的随访,其中 61.2%在标记发作后症状完全消失,未残留症状。生存分析显示,这些患者持续无抑郁复发或复燃的时间为残留症状患者的4.2倍(中位时间135周 vs. 32周,P <0.0001),而后者在一年内重新出现典型抑郁发作的比例为前者的近3倍(74% vs. 26%)。此外,残留症状还显著增加了患者在接下来10-20年内的疾病负担,以及参与工作、家务及人际关系的困难。

研究同样显示,两组无病时间的巨大差异并非抗抑郁药治疗强度的差异所导致。无复发及复燃时间方面,症状残留水平的重要性超过研究所探讨的其他18个预测因素。

Judd等认为,上述发现对于临床医师意味着,抑郁急性期治疗应“穷追猛打”,直到所有抑郁症状完全消失。“如果真的治到没有任何残留症状,患者即可能进入到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数月或数年都不会反复。”另一方面,患者如有改善,治疗也不能放松:“只要有残留症状,患者就仍处于患病状态,且复发的风险较高。”

另外,连续4周无症状对病情稳定的预测价值等同于连续8周,两者的重叠程度达到93%,提示临床采用连续4周无症状的标准即可。

研究者指出,就如何定义MDE治疗终点而言,本项研究率先提供了证据:抑郁残留症状是活跃发作的延续,而非MDE治疗的终点;连续4周无任何残留症状应作为MDE康复的新定义及治疗目标,而不是连续8周“仅存在微乎其微”的症状。

关键词: 抑郁 治疗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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